格奥尔格·威廉·弗里德里希·黑格尔
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
1770–1831
黑格尔把康德之后的观念论推向一个宏大体系:现实并非静止的物之堆积,而是精神(Geist)在历史中辩证展开的过程。对立面并非简单并存,而是在扬弃中被更高的统一所包含。
《精神现象学》描述意识从感性确定性走向绝对知识的道路;《逻辑学》则试图把握思维与存在的内在结构。他的法权、伦理与国家学说,也把个人自由置于伦理共同体的发展之中。
无论后人对体系化抱有多大争议,黑格尔对历史、异化、承认与辩证法的论述,仍持续影响马克思主义、存在主义与当代社会理论。
代表作品
- 精神现象学
- 逻辑学
- 法哲学原理
- 历史哲学讲演录